每年 5 月 1 日到 5 月 31 日,是多數公司申報前一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期間。申報由會計師處理,資料則來自公司。以下三件事,建議在四月就先確認。
一、帳上的收入,和發票金額對得起來嗎
國稅局會比對營業稅申報的銷售額和所得稅申報的營業收入。兩邊有差異,例如預收款、退貨或跨年度出貨,要能說明原因。先把差異列出來,申報時就不會被追問。
二、大筆費用有沒有合法憑證
沒有發票或收據的支出,申報時可能無法認列為費用。請把大額支出的憑證整理好,尤其是現金付款和向個人購買的項目。
三、今年要不要分配盈餘
當年度的盈餘如果沒有分配,之後可能要加徵未分配盈餘稅。要不要分配、分配多少,最好在股東會之前和會計師算過再決定。
每家公司的狀況不同,這篇是一般提醒。想確認自己公司的情況,歡迎與我們聯絡。

